簽證 - 基本資訊

簽證種類

在申請前,您需要決定您需要哪一種簽證::

過境簽證 (A類簽證)

選擇這類簽證,若您只打算過境申根區的機場,並持有下列國家的護照:阿富汗、孟加拉、 剛果民主共和國、厄利垂亞、 衣索比亞、 迦納、 伊朗、 伊拉克、 奈及利亞、 巴基斯坦、索馬利亞、  斯里蘭卡。

申根簽證(C類簽證)

選擇這類簽證,若您打算停留於波蘭或其他申根區國家,至多可於180天內停留90天。這代表您可在申根區合法居留,若您於過去的180天內停留不超過90天。歐盟執委會的網站上有申根計算機,可幫助您計算停留天數。

您可以申請申根簽證若:

  • 波蘭是您在申根區國家中唯一的目的地;
  • 您造訪多於一個申根國,但波蘭是主要目的地;
  • 您不確定哪一個申根國為主要目的地,但波蘭為第一個入境的申根國。

在特殊情況下,有可能發申根LTV簽證,僅可於限定的申根國使用。

長期國家簽證 (D類簽證)

選擇這類簽證,若您希望在波蘭停留超過90天。長期國家簽證的天數最多為一年。若您欲申請庇護,遣返或使用波蘭僑民證亦須申請長期國家簽證。

歐盟公民親屬簡化簽證程序

誰可以申請:

重要訊息:本程序僅適用於歐盟公民的未具有波蘭籍之親屬,或不在波蘭有永久居留地址者。

歐盟公民包含:

  • 歐盟會員國的公民,
  • 冰島,列支敦斯登,挪威與瑞士公民.

歐盟公民的親屬為:

  • 其配偶;,
  • 其伴侶,根據該歐盟國法律認可下的伴侶關係,前提是該國承認正式伴侶關係效力等同婚姻;
  • 受歐盟公民或其配偶或伴侶監護下之21歲以下的子女。

在該程序下您可以遞交申請簽證,且:

  • 免收簽證費,
  • 不需事前預約。

簽證應繳文件:

  • online 列印且簽名的簽證申請表(請前往e-Konsulat填寫)
  • 彩色近照一張 (35 x 45 mm )
  • 有效的護照 ,
  • 證明與歐盟公民之婚姻或伴侶關係文件 ,
  • 證明與歐盟公民之婚姻或伴侶關係文件 .

拒簽:

您的簽證申請在以下狀況可能會被拒:

  • 領事會以決定書形式通知拒簽。您可向外交部上訴該拒簽決定。

 

生物辨識資料

申請簽證時,您需要提供個人生物辨識資料:若申請長期國家簽證,請提供照片;若申請申根簽證,請提供照片以及指紋。

若您最近59個月內曾申請申根簽證,並提供指紋,您不需要再提供一次。系統會自動連結資料。

下列申請人不需提供指紋:

  • 12歲以下的孩童;
  • 生理上無法提供指紋者 (沒有手指或暫時手指受傷)
  • 國家或政府領導人,政府官員與隨行配偶,因公務出行的官方代表團 ;
  • 因公務出行之君主與皇室高級成員; 

個人資料

負責處理簽證資訊系統個人資料的單位是位於National Police Headquarters 的 the Central Technical Authority of the National Information System 地址為: ul. Puławska 148/150, 02-624 Warszawa.

您可以向資料保護監督單位申訴。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主任之地址:Stawki 2, 00-193 Warsaw, 電話: +48 22 860 70 86。

{"register":{"columns":[]}}