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工度假制度
關於打工度假制度
年輕人(18-31歲)的每年名額為200名。參與計劃的參加者被允許的最長逗留時限為1(一)年。在逗留期間進行研習/課程和/或工作的最長允許期限不得超過6(六)個月。
每年一次週期的計劃起算日於1月1日。
計劃的好處
對年輕人來說,這會是一個有趣的機會和難以忘懷的冒險機會,提供在波蘭最長停留1(一)年的機會。在上述時間內,參加者被允許工作;然而,他們逗留的主要目的應該是以旅遊為性質,特別是為了了解波蘭的文化和生活方式。
申請人的要求
申請人必須滿足某些要求:
• 符合移民法律和政策所規定的所有標準;
• 在申請提交日期時已達18歲,且不超過31歲;
• 沒有隨行的受撫養人;
• 擁有有效期至少15個月的台灣護照;
• 擁有有效的返程機票或足夠的資金來購買返程機票(至少20000新臺幣),以及在逗留開始時擁有足夠的財力資源(每月至少18600新臺幣);
• 購買了全面性的風險保險,包括所有醫療費用和住院費(至少30000歐元),有效期要能覆蓋整個逗留期限;
• 具備足夠的英語知識;
• 以及須提供以英語書寫的旅行計劃。